2016年海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琼卫科教〔2016〕2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掌握全科医疗工作方式,以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提升基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一支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全科医生队伍,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的目标。
二、培养对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的医务人员,全省拟安排50名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转岗培训(不包括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三、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理论培训、临床技能训练和基层实践三个部分。培训将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要求进行。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一年。2016年2月开始培训,2017年2月结束。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临床技能训练不少于10个月,基层实践不少于1个月。结业考核合格者,授予海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可办理执业变更手续。
五、资金安排
(一)中央财政专项经费补助标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按1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9000元用于学员生活补助,6000元用于培训基地教学、购买学员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教材”)。省医学学术交流管中心负责组织结业考试,相关考试及结业证书制作费用由培训基地按500元/人标准支付。
(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补助费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分配学员人数所需资金,已拨付给各培训基地(见琼财社〔2015〕1736号),用于开展培训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按照要求推荐辖区内各基层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培训(已参加我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等全科相关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人员不作为推荐人选),每家基层医疗机构限报1名。培训期间,原单位要按规定保证参训学员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为确保培训质量同质化,2016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原则上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参加培训的学员从《海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名单》(附件1)中选择1个培训基地作为培训志愿。
(三)请各市县卫生局将填好的培训人员推荐表、报名汇总表与学员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于2月2日12:00前报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hhainan@163.com)。
省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程亮,65388351。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许林洪、林海,6622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