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博士学位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卫人〔1992〕206号文件规定的中医药师承人员)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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