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的内容
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的内容
1.查看护士本人的执业信息。
2.修改安全设置
安全设置可修改登录密码、手机号、安全邮箱。手机号码和安全邮箱是找回密码的依据,请如实填写。
3.修改个人信息和个人照片
此功能模块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信息需执业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注:此处修改的内容只会替换执业注册信息中的相应内容,原始考试信息不会被更新)
4.个人业务申请
护士个人办理业务,必须按要求在护士个人端提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能去卫计委办理(需带纸质资料文件)。
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首次注册: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护士首次注册。并需具备护士条列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延续注册。
(3)注销注册: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4)变更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变更注册。
(5)重新注册:被注销执业注册的护士,如果在参加相关培训后,需要重新注册的,可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重新注册。
(6)军队武警护士变更到地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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