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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报名试用期证明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12  日期:2017-03-13 

医师报名试用期证明

医师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大部分考区为当年8月31日前,2017年部分考区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有所提前,具体请查看: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截止日期汇总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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