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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注册范围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点击:28  日期:2019-04-23 

临床执业医师注册范围

临床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执业医师不仅可在省域行医,也可跨省执业,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即可。目前已经有医生获得在2个省域内、甚至3个省域内执业的资格。

按照文件要求执业医师证书只能注册一个执业范围,但是2018年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文件中提到,临床执业医师最多可申请同一类别的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同时,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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