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周期验证工作通知-深圳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
深继医教〔2016〕5号
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粤继医教〔2016〕2号)的要求(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2011-2015年周期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拟申报2016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验证起止时间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周期为5年,即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不足5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从取得现资格当年起至2015年12月31日计算验证周期,并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单位审核与原件相符),如属新调入或出国归来等情况的,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并盖章。
三、验证流程及时间
各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拟晋升人员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广东省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2016年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报送验证材料时间:7月5日(星期二)9:00-11:00,14:00-17:00。领取材料时间:7月15日(星期五)9:00-11:00,14:00-17:00。上述表格统一通过“科教管理平台单位版”(网址:http://kjpt3.91huayi.com/secure/Login.aspx)打印(见附件2),单位负责出具审核意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或单位公章(内设机构或部门章无效)。
四、周期验证的有关要求(一)根据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2011至2015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程相关文件通知,审核对象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中,需有以下培训内容:
1.2011年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及鼠疫防控培训班。
2.2012年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及2012年深圳市卫生支术人员“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医疗事故处理》全员培训班。
3.2013年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及2013年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课程。
4.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全员培训及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全员培训。
5.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二)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规定,在验证周期内须完成以下5门人事部门规定的公需课。
1.2011年公需科目:低碳知识与低碳广东。
2.2012年公需科目: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
3.2013年公需科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4.2014年公需科目: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
5.2015年公需科目: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
个人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jxjy/)进行申报的项目需提交书面材料。
(三)学历教育、职称外语培训等不属于继续医学教育范畴,不能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学分验证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霞,联系电话:25162454,邮箱:smec102@163.com )
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