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山东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继医教委办发〔2017〕1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属(管)医疗机构,省医学会等有关学术团体:
为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7月24日至8月15日。2017年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备案材料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国家级备案项目须提前进行网上申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途径
2018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dyj.wsglw.net/(凭单位登录名及密码登陆),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各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学术团体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经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省医学会等学术团体申报的项目,直接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一)国家级项目
1、申报国家级新项目,应填写纸质材料《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1份。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包括)
2、申报国家级备案项目,网上申报(需在项目举办后的2周内)的同时,填写纸质材料《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同时提交教材、《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3)、《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4)、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和会场照片各1份。
(二)省级项目
1、申报省级新项目,填写《2018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5)1份。
2、申报省级备案项目,填写《2018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6),同时提交《2017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7)、教材、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考试试题和会场照片各1份。
三、有关要求
(一)2018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二)各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由省继教委统一推荐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上报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不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可参加省级项目的评审。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三)国家级项目有效期为2年,省级项目有效期为3年(须连续举办且及时备案)。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
(四)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报送),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
(五)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有授课教师亲笔签名(如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签名,需有电子邮件授权)。
(六)本通知附件请登录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sdws.gov.cn)或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网站(www.sdcme.net)自行下载。
联 系 人:刘日辉 卢 云
电 话:0531-68776390 68778301 68776093
传 真:0531-68776390
电子邮箱:sdccme@163.com
地 址:济南市经四路539号科教园北区-216室
邮 编:250021
附件:1.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4.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
5.2018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6.2018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7.2017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8.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附件8: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