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计委关于北京佑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的批复
北京卫计委关于北京佑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北京佑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的批复
京卫药械字(2015)6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你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核检查的请示》(京佑临字〔2015〕9号)收悉。
经初审,你院肝病、艾滋和中医肝病3个专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材料,符合《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203号)要求,同意你院按程序继续申报。
此复。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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